医保中心对医疗费报销工作实行“阳光作业”
医疗费报销是广大参保人员最为关心和极其敏感的问题。为增强医疗费报销工作的准确性,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中心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目前已有106人领到报销的医疗费,受到了参保人员的普遍好评。
一是中心下发了《关于医疗费报销办理程序的通知》,对医疗费报销上报、审批、领取的时间及应上报哪些材料、审批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中心承诺参保人员患病住院的医疗费用40个工作日内报销完毕。
三是中心严格审批程序,由中心医管科、监察科、主管主任、主任审核后,报局长办公会批准。
四是对报销情况进行公示。对经审批的报销费用在医保业务大厅公示7天,没有异议后再进行支付。
五是给每名报销人员一张明白纸,使其了解自已医药费构成、报销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计算过程。
200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