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劳动社会保障局召开基本

医疗保险政策调整贯彻实施大会

 

621下午,桃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贯彻实施大会。全区180个参保单位的医保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区政府[2005]48号《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有关条款的调整意见》、区政府办[2005]41号《桃城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区政府办[2005]42号《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手术和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还学习了最近调整的《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提高医疗待遇水平,根据基金的承受能力,对原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调整,即提高个人帐户划入比例、提高住院报销比例、降低起付标准、降低个人自付比例;同时为解决门诊手术和患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需要,将门诊手术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这三个办法均于200571日执行。

为使参保职工更加深入的了解医保政策,医保中心还编印了宣传材料,在会议上共发放8000份。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