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二、中成药部分

分 类 编号 药 品 名 称 限制使用范围
1内科用药
 1.4温里剂
  1.4.1温中散寒剂
     甲类
  95 附子理中丸  
  96 香砂养胃丸  
     乙类
  97 桂附理中丸  
  98 黄芪健中丸  
  99 理中丸  
  100 良附丸  
  101 温胃舒胶囊  
  102 温胃舒颗粒  
  103 香砂理中丸  
  104 香砂养胃颗粒(冲剂)  
  105 小建中冲剂  
  106 小建中口服液  
  107 虚寒胃痛胶囊  
  108 虚寒胃痛颗粒  
  1.4.2回阳救逆、益气复脉剂
     甲类
  109 参附注射液  
  110 参麦注射液  
  111 生脉注射液  
     乙类
  112 生脉胶囊  
  113 生脉颗粒  
  114 生脉饮  
  115 四逆汤  
  116 稳心颗粒  
  117 炙甘草合剂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药典或部颁标准确定的正式名称,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注明曾用名称或剂型,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
2、剂型:“丸”包括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浓缩丸、腊丸和微丸。“片”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阴道片、划痕片。“胶囊”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所列“冲剂”含根据药典或部颁标准规范后的颗粒剂。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主要根据临床科室用药和功能治法分类,各临床科室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5、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6、本目录所列药品,不包含“地标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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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1号)

劳动保障部医疗保险司 2000.7